站台間鏈結規劃

在您規劃將 IP 夥伴關係用於遠端副本時,必須符合特定的站台間鏈結需求。

如果您使用 IP 夥伴關係,必須符合下列需求:
  • 系統使用 TCP 埠 3260 和 3265 進行 IP 夥伴關係通訊;因此需要開啟這些埠。
  • 若為 1 Gbps 鏈結,對於系統之間的來回時間,可支援的上限是 80 毫秒 (ms)。
  • 若為 10 Gbps 鏈結,對於系統之間的來回時間,可支援的上限是 10 毫秒 (ms)。
  • 若為 IP 夥伴關係,建議的複製方法是將 Global Mirror 用於變更磁區(因為效能優點)。此外,Global Mirror 和 Metro Mirror 可能更容易出現不同步情況。
  • 如果您在 IBM Cloud™ 環境中執行 IBM Spectrum Virtualize for Public Cloud 軟體,則必須先配置網站到網站 VPN,然後才能在內部部署系統與 IBM Cloud 上的 IBM Spectrum Virtualize for Public Cloud 配置之間建立 IP 夥伴關係。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針對 IBM Cloud 安裝配置站台對站台 VPN
  • 如果您在 Amazon web Service (AWS) 環境內執行 IBM Spectrum Virtualize for Public Cloud 軟體,並在兩個虛擬專用雲端 (VPC) 實例之間配置 IP 夥伴關係,請確保這兩個 VPC 的 CIDR 區塊不重疊。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針對 Amazon Web Services (AWS) 安裝配置虛擬專用雲端 (VPC) 對等
  • AWS 環境中的 IBM Spectrum Virtualize for Public Cloud 軟體基本安裝不支援虛擬專用網路 (VPN) 之類的安全特性。需要 VPN 或類似技術,才能在內部部署安裝與 AWS 配置之間實現商業持續性解決方案。如果要支援 IBM Spectrum Virtualize for Public Cloud 軟體中支援的安全 IP 抄寫及透通雲端分層特性,則可以新增安全的站台至站台 IPsec 通道來作為用於管理配置的替代方案。如需此實務的具體詳細資料,請參閱 AWS 上的 IBM Spectrum Virtualize for Public Cloud 實作手冊
  • IP 夥伴關係亦支援資料壓縮。IP 夥伴關係中的兩個系統所執行的軟體層次,必須支援 IP 夥伴關係資料壓縮。壓縮還必須在各個系統上發揮作用。如需相關資訊,請參閱配置 IP 夥伴關係
  • 站台間活動訊號資料流量為每個鏈結每秒 1 百萬位元 (Mbps)。
  • 站台間鏈結的頻寬下限需求是 10 Mbps。不過,此需求會因您選擇執行的主機 I/O 量而擴增。圖 1 說明主機 I/O 的比例調整。
    圖 1. 主機 I/O 的比例調整
    主機 I/O 的比例調整

    下列方程式說明兩個系統之間所需要的大約頻寬下限,其中,這兩個系統的來回時間短於 5 毫秒,且沒有發生鏈結錯誤。

    對於使用 Global Mirror 或 Metro Mirror 的系統:

    站台間鏈結頻寬下限 (Mbps) > 上限(10Mbps 的鏈結頻寬下限,所需的背景複製 (Mbps) + 主機 I/O 量上限 (Mbps) + 1 Mbps 活動訊號資料流量)

    對於只使用具有變更磁區的 Global Mirror 的系統:

    站台間鏈結頻寬下限 (Mbps) > 上限(10Mbps 的鏈結頻寬下限,所需的背景複製 (Mbps) + 1 Mbps 活動訊號資料流量)

    如果延遲時間與錯誤增加,則需要提高頻寬下限。

圖 2 顯示 IBM Spectrum Virtualize 解決方案如何藉由遮蔽線路的延遲來維持近線速度效能。 即使線路延遲增加,此技術的效能仍可讓線路繼續超出一般鏈結的速度。傳輸量限制是未壓縮的資料速率,其測量為遠端節點傳送資料速率。來回時間 (RTT) 測量為 IP 鏈結 RTT(在相同埠上用於抄寫的兩個節點之間的連線測試)。傳輸量限制基於距離和未壓縮的資料速率。

圖 2. 使用 IBM Spectrum Virtualize 建置之系統的產品傳送速率比較
IBM Spectrum Virtualize 傳送速率比較